安徽省卫计委纪检组通报五起违法违纪典型案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要求,继续坚持纠风正纪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整治“四风”各项规定,坚决纠正违反行业作风建设“九不准”规定的行为,构建行业作风建设新常态,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驻委纪检组近日通报了五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淮南市卫生计生委农卫科原科长朱平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回扣款案。朱平利用其2005年5月至2012年5月在淮南市原卫生局医政科、农卫科工作职务之便,在药品招标、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多次收受药商、医药代表回扣款共计26.6万元。淮南市卫生计生委给予朱平开除公职处分,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朱平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
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基建办主任陶开强受贿案。陶开强利用其2002年至2012年任该院医疗设备科科长、行政部主任兼总务科科长、东院区基建办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医疗器械及耗材经销商和建筑工程承包商贿赂款共计8.25万元。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陶开强有期徒刑三年,并追缴其违法所得。
临泉县人民医院财务科原负责人戴永超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回扣款和建筑工程承包商贿赂案。戴永超利用其2007年3月至2014年4月任该院财务科原负责人期间,利用审核、拨付医院所购药品、医用卫生材料、医疗器械和工程项目款项职责,多次收受他人财物108.9万元。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戴永超有期徒刑十一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并追缴其违法所得。
来安县半塔镇中心卫生院原药库负责人范腊超收受药品回扣案。范腊超利用其2011年3月至2014年4月任该院药库负责人期间,利用采购药物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多家药商、医药代表的回扣款共计44.7万元。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范腊超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
临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吴海受贿案。吴海利用其2006年至2013年先后在该县陶老乡和县人口计生委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医疗器械公司业务员回扣款和建筑装修工程承包商贿赂款合计119.28万元。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吴海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
通报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保持高压态势,惩治违法违纪行为,构建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防线,不断把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医改营造良好的氛围。(安徽省卫计委201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