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医医院耗材集中配送遴选考察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24   本文来源: 西安市中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深化药品耗材供应保障体系改革的通知》(陕医改办发【2016】8号)文件精神,并根据市卫计委《关于报送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配送企业压缩遴选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推行医用耗材两票制和集中配送,根据我院前期调研结果,现将我院医用耗材集中配送企业遴选考察方案公示如下,诚邀有意于共同促进我院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企业垂询和报名。

一、集中配送企业遴选办法

1、配送企业必须是合法的耗材经营企业或生产企业,有能够满足我院业务需要的库房面积,人员资质符合相关要求,设备设施达标。配送企业必须保证所有产品能够实施两票制。

2、配送企业在陕年营业额不低于5000万元、签约足够数量的大型或主流生产企业的产品、在陕三级医院服务业绩较多(需提供无遮挡的合同证明)、企业在陕综合实力和影响力名列前茅。

3、医院鼓励大型生产企业直接为我院提供配送服务、并在本次遴选中优先考虑(即一票制优先),但企业应有优惠政策。

4、配送企业应有优质的服务质量,保证货源充足,计划配送时限不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4小时内),并保证票货同行。

5、配送企业能够为我院提供耗材管理的技术支持和服务;高值耗材必须有专业的跟台技术人员,定期为相关科室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6、现有配送企业酌情优先。

7、配送企业近3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财务状况良好。

8、评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评标成员不得有任何倾向,投标企业不得提前与评标成员和使用科室有接触,否则取消评标资格和投标资格。

二、要求

1、经招标确定中标企业,签订购销合同、质量保证协议和反不正当竞争承诺书,有效期一年。

2、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严格履行承诺。

3、配送企业在合同期内若有违规行为,可随时终止合同,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4、医院定期(每季度)对所有配送企业进行服务评估,两次评估不合格者解除配送合同。

*说明:本次公示只是对有意于为我院提供耗材服务的企业进行考察、摸底,为此后的招标提供参考。

请有意参加招标的公司携带公司的全套资质和以上要求条件的书面资料待审查合格后,密封并加盖公章,报名时间截止于2017年6月1日16:00前送至我院行政楼设备科130室。具体考察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89626821

联系人:赵润萍

西安市中医医院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