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中医医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我院对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进行考察磋商,凡经考察磋商后确定项目金额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程序实施;未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按照竞争性磋商方式现场评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考察磋商活动。
一、项目内容:
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具体参数报名时统一发放。
二、考察磋商时间地点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22日17点前
2.考察磋商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3.地点:西安市中医医院门诊四楼信息科
三、资格条件
1、参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报名时只需提供资质复印件,考察磋商时须提供资质原件)
2、考察磋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参与企业报到时请递交以上相关资质,未按时提交企业,报名无效。
四、联系单位:西安市中医医院信息科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69号
联系人:李良
电话:89626383
办公室:门诊楼4楼信息科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