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办工作职责
1、组织本单位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根据各级医报经办机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相应管理办法。
2、负责医保办的窗口日常工作,坚持原则,热情服务,宣传医保政策,指导患者就医,做好有关事务的解释和咨询工作。
3、负责统计医保患者医疗费用开支情况,按照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的管理办法和要求,完成医保患者和医院、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的费用结算。
4、及时准确地完成医保病人的医疗数量、质量指标、财务统计等指标的统计和分析,为临床提供医保业务指导。
5、 接受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和积极宣传医保政策,负责本院和各级医报经办机构之间的业务联系,协调内部各业务科室之间涉及医保工作的配合和业务衔接。
6、积极宣传医保政策,做好宣讲解释工作,使广大医保患者理解政策,配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共同搞好医保工作。
联系电话:029-89626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