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医医院取药须知
发布时间:2022-12-30 本文来源:

西安市中医医院取药须知

一、取药须知:

1、我院门诊共设中草药房、西成药房和配方颗粒药房三部分,中、西药房设在一楼B区,配方颗粒药房设在一楼C区,中草药房设有专门的用药咨询窗口,由资深药师负责解答您有关用药方面的疑问。

2、取药时请将处方和药费票据交予药师。请您自行保存好其他药房药费票据、处方等,以免遗失。

3、取药时请您持缴费票据仔细核对患者姓名、药品名称、数量。如有任何与药品相关的疑问请当场咨询药师。

4、在取药时如对药物有疑问而在药师处无法处理时,请暂不取药,经医师确认后再行取药。药师发现医生有遗漏和差错时,请务必配合药师,经医师确认和更改后方能取药,以免造成药品伤害。

5、由于注射剂的不良反应较口服制剂多,门诊医师开具的注射剂,原则上应在我院输注,因特殊原因确需带回注射者,须请示医师,经医师同意并办理一定手续后方可带走。

二、重要提示:

1、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药品为特殊商品,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2、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3、我院配有高规格煎药机,在中草药房设有窗口提供代煎药服务和快递配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