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医医院与陕西省内部分地市城镇职工医保实施联网结算
发布时间:2022-12-30 本文来源:

西安市中医医院与陕西省内

部分地市城镇职工医保实施联网结算

西安市中医医院继2013年8月与宝鸡、咸阳市城镇职工医保实施联网结算以来,再次扩大联网结算范围。于2013年12月与延安、青海省等实行异地就医实时结算,为方便参保职工就医,西安市中医医院医保办大力宣传异地就医政策;并将省内各市就医事宜进行总结;使更多的异地就医患者了解就医流程,能够 更好的运用国家给予的惠民政策,做到人人享有医疗保险。

目前联网的省、市有:宝鸡市、咸阳市、延安市及青海省。

现将有关就医事项具体总结如下:

A、 宝鸡、咸阳、延安市参保职工就医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需持社保卡或身份证号、转诊转院审批表办理住院手续。

B、 宝鸡市自2013年12月1日启动安置人员异地就医,其中宝鸡市驻西安两家企业:陕西汽车集团、陕西法士特集团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由所在企业的职工医院进行审批备案,参保职工持所在企业职工医院开具的转诊转院单,在定点医院办理住院医保手续。

C、 青海省参保职工异地安置人员持临时社保卡就医住院,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办读取参保人员信息,并与身份证信息核对,信息无误方可办理住院。

D、咸阳市参保职工凡因恶性肿瘤转院就诊的转院有效期为三个月,在转院有效期内首次住院持转诊单原件,以后各次持复印件就诊住院。超过三个月转院有效期的,需重新开具转院审批单,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以上为西安市中医医院医保办就有关部分地、市异地就医相关事项进行的详细解说;以后陆续将与陕西省内各市进行网络直连;希望通过网络平台能够为广大就医患者提供方便。

西安市中医医院

医保办:赵卫平

2013年12月5日